醫療過失索償指南

法律會定期更改,以下註釋僅供一般指導。它們既不全面,也不一定適用於每項索償,不應被視為接受專業法律建議的替代方法。

介紹

臨床過失,以前稱為醫療過失,是指患者將其醫療人員帶到民事法庭要求賠償的過程。

為了證明索償人(通常是患者)的疏忽,必須證明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對患者負有照顧義務,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在其管理中存在疏忽,並且患者因以下原因受到傷害:一個結果。索償人必須通過這兩項「測試」才能獲得賠償。

一般損害賠償

賠償金的價值將根據因索償所獲得的醫療證據以及案例和司法指南進行評估。例如,如果您在事故中受傷且隨後對您傷處的治療是疏忽的,則您只能就此疏忽造成的進一步傷害(作為臨床疏忽索償的一部分)索償,而不能索償原始傷害。

賠償金將涉及「痛苦、痛楚和失去的舒適」,因此無法輕易以金錢單位量化。當需要以這種方式評估賠償的價值時,稱為「一般」損害賠償。

特殊損害賠償

當損失可以量化或具有特定價值時,這稱為「特殊」損失。同樣,您只能針對因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的疏忽而直接造成的特殊損害提出索償(作為臨床疏忽索償的一部分)。以下列出了一些範例,並附有斜體字的簡要指南,說明您需要提供的證據類型作為損失的證明或證據,或者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同意的證據(只要該損失實際上還在持續) )。您應該記錄您希望索償的所有費用,並保存所有相關支持文件:

治療費用:

費用/收據/發票

您也許能夠在私人基礎上收回「糾正事情」所需的任何治療費用,但前提是這是由於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的疏忽而導致的,並且您證明該治療是由醫療保健專業人員推薦的您。

與該事件相關的差旅費用:

建議提供收據,但醫療保健專業人士的保險公司或其他代表很可能會同意 25.00 英鎊 - 50.00 英鎊左右的總金額,前提是這與您因該事件實際旅行的金額一致。

燃油成本:

這些通常會以每英里 35 便士左右的價格達成一致。您需要記錄行駛里程及其用途。

僅考慮與索償相關的交通費用,如果有重複索償,您將不會獲得報酬。

與事件相關的郵資/電話/雜項費用:

這些很可能在 20 英鎊左右達成一致。您需要提供強有力的證據來說服保險公司或最終的法院支付更多費用。

如適用,藥物(包括處方):

如果您確實因遭受進一步傷害而服用了必要的藥物,這些費用可能會在 10.00 英鎊 - 20.00 英鎊左右達成一致。如果您希望索取更高的金額,您將需要出示具體證明(即透過收據並有醫療證據支持)。

收入損失:

如果您遭受了短期收入損失,計算淨損失的傳統方法是從事件發生前十三週的工資收據中獲取平均數字(如果有工作),否則我們需要要求提供報告,或如果是自僱人士,您的會計師發出的證明。

如果您不能工作的時間很長,我們可能需要進一步調查,審查您在較長時間內的收入,並可能要索取您的個人帳戶和/或其他支持此索償的文件和證據。

如果您的僱主在您因傷缺勤期間向您支付工資,他們可能希望收回其支出,但這必須包含在您的僱傭合約中。

失去的假期:

以與您的收入相同的每日費率來申請損失的假期,例如,當您必須休假作為假期時,同時您要從遭受的進一步傷害中恢復過來。如果您確實因為該事件而錯過了假期,那麼請提供假期費用的書面證據,以便我們可以嘗試代表您追回損失與假期相關的費用。

關心:

我們可以為您家庭成員提供的護理獲得補償的時間加入索償,金額將取決於您進一步受傷的程度以及合理需要的護理程度。在很多情況下,可能不會要求護理和援助。

任何護理索償以及援助金額都需要得到法醫學專家的支持。

當家庭成員或朋友提供照護時,法院傾向於採用固定的小時費率,並將其減少 25%,以考慮到這種援助的「無償」性質(主要是因為收到的金額無需繳稅)。

您應該保留一份日記記錄,記錄所提供的援助類型、每天花費的小時數、提供護理的人員以及需要護理的時間段。

請記住,任何護理索償都必須為真實,並且索償的小時數必須準確反映已完成的工作。

在更嚴重的情況下,分三個部分提出護理索償可能會有所幫助,以涵蓋明顯症狀和較高依賴性的初始階段,然後隨著康復的繼續和需求的減少,進入第二和第三階段。

上述有關特殊損害的列表當然並不詳盡,但我們希望能有所幫助。

不幸的是,法院不會因涉及臨床疏忽事件和/或不可避免地涉及的時間和管理而造成的不便給予賠償。

緩解責任

法律規定所有索償人都有義務減輕索償所有部分的損失。因此,您不得期望對所發生的所有損失獲得賠償,特別是那些費用或成本在您的控制範圍之內。

例如,如果您適合重返工作崗位,或者醫療專家可能會認為您可以在特定日期之前重返工作崗位,那麼您不應期望在該日期之後獲得收入損失賠償。

復原

「康復守則」與您的索償同時生效,根據該守則,雙方都必須儘早考慮您是否有可以透過復健治療或其他措施來滿足的合理需求,以及如何滿足這些需求。

如果您認為您可能需要復健治療,請立即通知我們。

資金

如果我們評估的索償成功機會有 51% 或以上,我們將考慮根據按條件收費協議的條款採取行動,並在必要時但在協商之前採取「事後」(ATE ) 法律費用保險,在某些情況下保護您免受被告費用令的風險,並為索償的實際自付費用提供保險;例如取得醫療證據的費用或法庭費用。

作為針對您的潛在費用令的範例;如果被告提出正式邀約(第 36 部分邀約)來解決您的索償,而您拒絕該邀約,或者邀約過期,則如果索償進入審判階段並且法官確定您應該接受上述邀約(或如果授予較低金額),您將負責支付正式邀約到期/拒絕之後被告的費用。

但是,如果您已獲得有效的 ATE 保單,為您提供免受不利費用影響的保護,那麼在針對您發出費用令的情況下,您可能無需向被告支付任何費用,因為這些費用將由 ATE 保險公司承擔。

如果購買 ATE 保單,您最終將負責支付保險費。但是,如果您的索償成功,您只需支付保費。

有關第 36 部分邀約的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下文。

如果您確實有「事前保險」(BTE) 或預先存在的法律費用保險,可以提供適當的法律費用保障,我們將聯絡這些保險公司。如果他們確認賠償並授權我們採取行動,我們將免費取消 ATE 保單,並且我們還將取消我們的 CFA 並以「私人客戶」費用為基礎進行索償,費用由您的保險公司和/如果索償成功,則賠償給被告的保險公司。

如果我們準備根據 CFA 條款處理您的索償,如果索償失敗,我們通常不會收取任何費用。例如,如果我們被索償人誤導,或者成功的可能性變為 50% 或更低,但索償人仍希望繼續進行,則可能存在例外情況。

然而,如果索償成功,我們將收取成功費,通常按一般損害和過去財務損失索償價值的 25% 左右計算。

在特殊情況下,可能必須以更高的費率商定成功費用(如果我們準備採取行動),以反映風險的增加,例如,如果成功前景評估低於 51%,或者如果我們知道或評估我們將面臨堅決的辯護,尤其是在其他律師拒絕採取行動或可能拒絕繼續提供代理的索償中。

責任

只有當您成功證明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的行為方式是其他類似專業人員不會採取的方式時,您才會獲得賠償。如果醫療保健專業人員按照由該特定醫學領域熟練的醫療從業人員組成的負責機構接受的適當且負責任的做法行事,則他或她會被視為沒有疏忽。

因果關係

您還需要證明已經造成了原本不會發生的進一步傷害,即所受的傷害超過一半機會是由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的行為造成。

公用福利補償部(“CRU”)

法律禁止您對手的保險公司或其他代表向您支付任何賠償,直至索償已在「工作和養老金署 (“DWP”)」的「公用福利補償部」登記,並獲得可扣除以支付福利補償證明或“CRU 證明”, ”已由 DWP 發布。

該證書說明您是否因該事件而獲得任何由DWP發出給的福利。如果沒有,保險公司或其他代表可以自由地向您支付任何約定的賠償。

如果福利已支付,則在向您支付賠償餘額之前,保險公司或其他代表必須將這些金額退還給 DWP。

賠償金、經濟狀況調查福利和人身傷害信託

如果您現在或將來接受某些國家福利、地方當局援助和/或其他國家援助來源的幫助,您可能會面臨失去這些權利的危險,或者由於以下原因而無法申領它們:獲得人身傷害賠償金。

這將取決於您現在和將來的個人情況,但是,一般來說,如果您正在接受經過經濟狀況調查的國家福利,那麼在評估領取資格時,支付的補償(無論是臨時的還是最終的)將被視為資本。大多數經過經濟狀況調查的福利。

經濟狀況調查福利包括:

  • 基於收入的求職者津貼
  • 與收入相關的就業和支援津貼
  • 收入支持
  • 退休金信貸
  • 住房福利
  • 議會稅收優惠

如果您故意剝奪自己的資本以索取或增加您的利益,出於評估目的,您仍被視為擁有該資本。

這可能包括花錢對您的房屋進行必要的維修或改造、昂貴的假期、償還債務或家庭貸款,和/或向朋友或家人贈送禮物。

這個問題可以透過建立人身傷害信託來解決;否則經常被稱為「特殊需求信託」。

根據《社會保障條例》,存放在個人傷害信託中的人身傷害損害賠償金,在大多數需要進行資格測試的福利和其他政府資助的財務援助中將被忽略。

信託設立後,您的受託人會為了您的利益開設一個帳戶,並且其運作的前提是他們將根據您的意願和旨在保護您利益的規則來管理該帳戶。

社會保障條例可能很複雜,不是我們執業的領域,也不能就您的人身傷害索償向您提供建議。

因此,請注意,我們不會評估人身傷害信託是否適合您的情況。您有責任評估自己的情況,並在您認為有必要時採取獨立的財務建議。

但是,如果您要求我們這樣做,我們將很樂意將您推薦給專門從事該領域的獨立財務顧問,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能會收到轉介費。

財務顧問可能會免費提供初步諮詢,但因該獨立財務建議而產生的任何專業費用將由您負責,並且與我們的聘用條款完全分開。

它們可能無法從您的對手那裡收回,因此您需要仔細評估設立信託的財務價值,以及所涉及的費用。

索償流程

臨床醫療過失索償的一般管理受民事訴訟規則中規定的程序協議約束,該協議為我們採取的步驟以及我們獲取支持索償的證據的方式提供了框架和時間表,特別是醫學證據。

這項解決臨床糾紛的行動前協議旨在控製成本、最大限度地減少索償流程的延誤並鼓勵各方之間的合作。

一旦您指示我們提出索償,我們將考慮是否存在任何「限制」問題(見下文)、您是否需要康復以及您是否應遵循任何醫療保健提供者的投訴程序。

然後,我們將從任何相關醫院和您的全科醫生處取得您的醫療記錄副本,無論您的索償是否針對其中一方。您必須在 40 天內提供您的醫療記錄,或在同一時間段內提供任何延誤的解釋。如果未提供您的記錄或解釋,我們可以向法院尋求命令,強制其披露。

一旦我們收到您的醫療記錄,我們將對這些記錄進行整理、分頁和索引,並檢查是否已提供與您所投訴的事件具體相關的所有記錄。

在此階段,我們可能決定從合適的醫療專家處獲取「篩檢」報告,該報告將提供事件的概述以及專家是否認為可能存在疏忽而對您造成進一步的傷害。

如果是這樣,我們將向對方發送一封“通知信”,解釋正在考慮提出索償。您的對手必須確認收妥這封信,並建議應將任何後續「索償信」發送到何處。

然後,您的對手將考慮是否在此階段開始自己的調查和/或獲取專家醫療證據,或是否等到收到索償信。雙方必須牢記整個過程中康復的必要性以及任何有關限制的問題(見下文)。

然後將發送索償信,詳細說明所指控的疏忽以及造成的進一步損害。如有必要,我們將同時提供相關醫療記錄的副本以支援這些記錄,或提供這些記錄的清單。我們還需要提供事件的時序表,以及有關您受傷和其他損失的任何可用證據。

您的對手或其代表必須在索償函發出後四個月內提供詳細的「答覆函」。這將列出對所指控的疏忽和造成的傷害的任何承認或否認,並將確定其認為相關但在索償書中未提及的任何醫療記錄。這封信還將表明他們是否同意我們提交的事件時序表或對該表的議見。

然後,雙方需要考慮是否可以在不進一步訴諸法院的情況下結束此事。這包括「非財務解決方案,例如面對面解釋、進一步治療和/或道歉」。也有可能達成財務和解,儘管在不承認造成任何疏忽或傷害的情況下進行。

然後雙方必須評估索償的進展。這包括尋求縮小爭議問題的範圍,就所涉及的時間順序和關鍵事實達成一致,尋求確定可以初步處理的任何問題,例如限制,需要什麼(如果有)進一步的專家證據,以及兩者是否都存在。各方已遵守行動前議定。

通常,只有在該程序用盡、責任仍有爭議、傷害在三年內未能解決並且我們必須以索償年期限制為由提起訴訟,或者我們無法與您達成妥協協議時,我們才會訴諸法庭。

如果向兒童支付賠償,通常需要地區法官批准和解。這通常會在法院辦公室舉行的相對非正式的聽證會上進行。正常命令是要求將損害賠償金存入法院特別利益帳戶,直至孩子年滿 18 歲。

民事訴訟規則,第 36 部

任何一方均可隨時根據經修訂的《1998 年民事訴訟規則》第 36 部提出和解邀約,向另一方施加很大壓力以解決索償。

如果隨後的結果對提出邀約的一方更有利,則可能會產生巨額費用。

當提出第36部邀約時,如果的索賠完全由法律費用保險(“LEI”)資助,甚至如果LEI保險僅限於支付被告的成本,那麼作為一個大致規則,如果收到的邀約金額與預期在法庭聽證會上能夠獲得的金額相差不超過20%,LEI賠償可能會被撤銷。

此時,我們通常也會審查我們是否可以繼續根據 CFA 行事,或者如果索償人希望承擔繼續索償的增加風險,是否應將其修改為私人客戶支付聘用費。

限制

根據 1980 年《時效法》,自造成損害之日或受害人「獲知之日」(如果較晚)起三年後,不得提出過失損害賠償請求。一個例外是索償涉及兒童,在這種情況下,訴訟程序通常必須在其二十一歲生日之前(成年後三年內)發出。除其他事項外,該人的知情日期是指所涉明顯傷害和該人知道該傷害或損害全部或部分歸因於被告疏忽的日期。

如果案件在此期限內仍未解決,那麼,除少數例外情況外,您將不得不提起法庭訴訟,否則索償將超過法定時效,您將失去所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一般來說

如果索償人延遲提出或提出索償,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在責任和金額上證明索償都會變得更加困難。獲得索償資金、尋找願意代理的律師或能夠承保被告費用的索償的保險公司也可能變得更加困難。

因此,與律師合作、遵守預約並在索償進展過程中及時處理所有信件是最符合索償人的最佳利益。

同樣重要的是要記住並注意,索償人通常只涉及一項索償,而律師將處理數百項索償,通常固定成本非常低,因此索償人在整個索償過程中都會提供合作和協助始終是必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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